一、 售后服务的对象是购买本商城商品并按法律规定享有相应合法权益的顾客。
二、 每一宗售后服务自投诉开始至顾客认可时结束,此期间全过程售后办专人管理。
三、 对待每一宗正式投诉都须审验凭证,填写表单,记录在案,了解实情,通知责任方,商定解决方案,明确经办人,实事求是,认真解决。
四、 售后服务工作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家具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
五、 售后服务工作接受政府工商、技监等有关部门和消费者协会的监督、指导,并执行其裁定。
六、 对投诉的标的物质量问题判断,以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国家标准(GB)为依据。
七、 在有法必依的前提下,售后服务贯彻“顾客至上,追求诚信”的理念,对物实行“五为主”,对顾客做到“五心”。“五为主”即“可修可不修以修为主,可换可不换以换为主,可退可不退以退为主,可管可不管以管为主,分不清责任的以我为主”;“五心”即“耐心解释、精心修理、热心服务、诚心待客、小心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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